配套商品房租赁将惠顾新上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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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02:18 东方早报 |
上海市土地资源管理局副局长庞元昨天在上海市政协表示,为解决无购房能力的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困难,上海市从去年起着手研究建立住房租赁新机制。在这个针对非动迁居民的租赁新机制中,拟把新引进人才、青年公务员等居住困难家庭纳入范围,逐步建立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租赁新机制。 上海市政协召开昨天“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研讨会”,庞元是在“健全住房租赁体系,满足多层次的租赁要求”的发言上提到上述信息的。 无力购买一般商品房、无资格购买公房或配套商品房,又无法享受廉租房政策,这些“夹心层”群体昨天成为与会专家和政协关切的焦点。而正在制定中的新租赁机制也多是为了覆盖这一人群,进行托底。 据庞元介绍,这个新的租赁机制首先在动迁基地进行试点,先从配套商品房中切一块,优先出租给动迁困难家庭,租金标准原则上以成本租金为基础,结合承租对象的经济收入,实行优惠租金,优惠租金和成本租金的差价由政府进行补贴。庞元透露,目前这个新机制已经在长宁区北新泾泵站和闸北区铁路北广场动迁基地开展试点,下半年向全市推开。 “新的租赁机制房源如果只靠配套商品房是不够的,要扩大房源。”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豪都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屠海鸣表示。屠海鸣建议开发第三种土地政策,将土地以低于市场招标的价格给开发商,同时也规定开发后楼房地租、售比例,并且限价出售。 市政协常委张泓铭也表示,投资保障性租赁房,在政府投资的同时,也要积极调动民间投资。在上海可以借用经济适用房制度的优惠条件,引导民间公司建造保障性租赁房。 作者:早报记者 田青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