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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义务兵自谋职业补助3.8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02:41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 杨艳) 南京市政府昨天正式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转业士官、立功受奖士兵和在艰苦地区服役的退役士兵,在安排就业时要给予优先照顾。残疾退役军人安排就业确有困难的,可以根据残疾等级享受原在乡伤残军人的伤残抚恤待遇。记者在《通知》中看到,任何单位都不得拒绝接收当地政府分配的安置任务。

  今年,南京仍将推行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即货币化安置)的办法,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愿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以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根据江苏省政府有关文件,从今年起三年内,服役期满的退伍义务兵补助金标准为3.8万元,符合规定的复员、转业士官在义务兵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服役期增加补助4000元。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个人档案由户口所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免费保管三年,党、团组织关系由户口所在的街道或乡镇接收管理。

  《江南时报》 (2005年06月24日 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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