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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学生伤害案再敲警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02:44 人民网-江南时报

  2005年6月14日,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盐城市阜宁金龙电脑学校魏苏等七名同学至今还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另有一位同学永远地离开了他们。这场事故的焦点在于:驾车人是伤亡学生的校长。另一件与学生有关的不幸事件发生在昨天,早上8点左右,在苏州第四中学一厕所内,一位年仅17岁的高一男生“可能由于恋爱问题”捅死了自己的同班同学后自杀(经抢救后脱险),这两起看上去“毫无关联”的事件却向我们敲响了校园安全的警钟,同时也向世人发出一个疑问:学生遭受伤害,学校究竟该当什么责任?

  招生宣传途中出事故

  在车祸事故中受了轻伤的阜宁金龙电脑培训学校的季姓同学告诉记者,6月14日上午,学校校长肖正刚带着他们学校的几个同学一起到阜宁县东沟镇进行招生宣传。当时车是肖校长亲自开的,是一辆双排座客货两用车,除了四个人坐在车厢内外,其他的人都坐在车厢外。车子在开的过程中,大家还有说有笑的,在车子开到东沟境内向益林方向的时候,感觉车子拐了个大弯,大家都从车上摔了下来,摔下来之后,受伤的人都被送到了阜宁县益林卫生院,下午则转到了阜宁县人民医院救治。

  在阜宁县人民医院,记者见到了这次事故中受伤最严重的魏苏同学,她身上都被纱布裹着,眼睛也紧紧的闭着,她的爸爸妈妈在旁边照料她。可能是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魏苏这时睁开了眼睛,记者本想上去询问有关这次事故的详细情况,可魏苏却哭了起来,她的妈妈告诉记者,这是因为她身上疼得厉害,每天都要哭好几回的。在魏苏隔壁床上躺着的是她的同学王爱霞,从病床上的病历卡上,记者得知小王今年才16岁。小王的妈妈周红萍告诉记者,她是6月14日中午得到的消息,女儿的伤势很严重,头上有两道口子,大腿已经被摔断了,现在身体很是虚弱,也不怎么能吃东西。周妈妈还告诉记者,女儿治疗的医药费现在都是学校付的。记者了解到,到目前为止,包括肖正刚在内一共有八人在医院里接受治疗。

  学校拒绝接受采访

  为了弄清楚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起交通事故,记者想采访阜宁县金龙电脑培训学校的负责人肖正刚。在阜宁县人民医院住院部的6楼,护士称肖是住在30床的,可是记者在30床上看到,只有一条被子在床上,却没有人,护士说肖上午还在医院里挂水的。

  记者又电话联系上了肖的妻子曹彩霞女士,曹女士告诉记者,对这件事情她有权拒绝接受采访,随即就挂断了电话。记者在住院部病房采访时,一位自称是金龙电脑培训学校的老师对记者说,“学校的学生不会接受你们的采访,学生现在需要的是休息。”

  记者采访完受伤的学生后,又来到位于阜宁县城的金龙电脑培训学校。此时学校的大门还敞开着,可记者进去后并没有发现有人在里面。学校旁边一家小卖部的老板告诉记者,金龙电脑培训学校刚开业不久,因为马上要放暑假了,学校肯定希望在暑假里能多招收一点学生,学校负责人就带着学生到外面去做招生宣传,可是谁想到会发生这么大的事情呢。这位小卖部的老板还告诉记者,这件事情在阜宁县城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不管怎么说,都要给死去的学生和受伤的学生一个说法。

  遇难学生尸体尚未火化

  记者了解到,在这起事故中唯一死亡的学生叫常汉文,是阜宁县东沟镇镇南居委会人,今年21岁,其本人是双胞胎中的弟弟。常汉文的姑姑告诉记者,得知侄儿车祸身亡的噩耗后,她立即从上海赶了回来。小常是今年正月初八进入金龙电脑培训学校学习的,因为他高中毕业后一直在家呆着,后来有同学介绍,让他到金龙电脑培训学校去学习电脑,去的时候是他爸爸陪他一起去报名的。6月14日那天,事故发生以后,小常他们被送到了益林卫生院,但是被益林卫生院给回了下来,说没有办法治了。后来又转送到东沟镇卫生院,当时他们村里有一个熟人在东沟街上卖鱼,还是这个人告诉常汉文的爸爸小常出车祸的消息的,小常的爸爸赶到东沟卫生院后,小常已经被送到了阜宁县人民医院,到该院一个小时后,小常就停止了呼吸。

  小常的爸爸常以忠对记者说,小常去世的当天他没敢把消息告诉妻子,怕她承受不住这样的打击,还欺骗她说小常还在抢救,直到事发的第二天,才将消息告诉她。小常的妈妈听到消息后就昏厥过去,小常的尸体现在还停放在新沟殡仪馆里。常以忠告诉记者,事发后,金龙电脑培训学校校长肖正刚的哥哥曾经找过他,想和他们就此事进行调解,说要给24万元人民币作为赔偿,等到其他受伤的学生出院后再给2万元作为探望费。当时他们也答应了学校提出的解决方案,可是后来学校却一直以种种借口不肯兑现自己的承诺。因为小常的妈妈身体比较虚弱就住在了医院里,医药费也是学校出的,可是后来学校就不出医药费了,当时常以忠急得要跳楼,心想和儿子一起去算了,别人就打了110报警电话,110的同志找来阜宁县交巡警大队的同志。当时交巡警大队的同志对他讲,在这起事故中,常汉文是不负任何责任的,等到交警部门对这起事故的认定出来后,一定会给他们一个明确的答复。

  事故责任认定正在进行

  盐城市阜宁县交巡警大队梁奇队长昨天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梁队长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在6月14日上午8点25分左右,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超载,原本核载4人的车上载了12人,在这起事故中驾驶员肖正刚要承担主要责任。当时肖正刚驾驶牌照为苏JAL741的私人农用车由阜宁驶向东沟方向,在行驶的过程中,肖准备超车时迎面驶来了一辆小车,当时由于农用车的车速比较快,在急打方向后一头撞上了停在路边的一辆货车。

  阜宁交巡警大队的殷指导员告诉记者,出事的农用车是电脑学校安排到东沟镇进行招生宣传的,现在事故责任认定还没有下来,正在进行当中,按照程序要等到20天后事故责任认定才能出来,双方都准备进行调解,还要等到法医鉴定出来后才能进入调解程序。

  律师:肇事司机应承担刑事责任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盐城市瑞信律师事务所郭霞普律师。郭律师认为,此次事故应先由交警队的同志对事故进行事故认定,根据认定的结果确认赔偿主体和赔偿责任。就这起事故而言,学生是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的,其中对肖正刚的行为应认定为职务行为,因为学生是在帮助其招生宣传中出的事故。这起事故导致了一名学生死亡的严重后果,等事故认定出来之后,驾驶员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江南时报》 (2005年06月24日 第十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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