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警方推出十二条便民新举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03:09 现代快报

  新闻背景以前,递交出国(境)申请后,需要不断询问办理情况,既费时又烦神;现在,你就省心多了,出入境管理处只要一办结手续,立即给你发个短信。昨天,南京市公安局出台了《南京市公安局优化投资环境、建设群众满意机关十二条举措》,在改善投资环境、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方式、户籍管理等十二个领域作出新的承诺,方便群众办事,接受市民监督。经济犯罪举报件件有结果

  设立经济犯罪举报中心,公开经侦工作职责、受案范围,对经济犯罪举报线索进行统一受理。举报中心实行全天24小时受理接待咨询、经济犯罪举报、信访投诉。凡经济犯罪举报、信访投诉的一般一月内回复,重大的、有影响的三月内回复,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轻微交通违法教育处理

  企业生产运输中,除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外,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处理。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前提下,除主干道及交通高峰期外,临时在慢车道上停车上下货物的,一般情况下不予处罚。车库挪作它用的可举报

  缩短对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等交通设计提出意见的时间。将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审核的有关规定、规范及程序和相关资料在互联网“交管在线”上公开,方便市民查阅。对图件齐全、建筑物配件停车设施等交通设计等规范要求工程征求意见项目,办理期限由原来的14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对大型工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以及特殊、疑难工程的办理期限,由原来20个工作日压缩至14个工作日。多渠道发布交通违法信息

  为方便驾驶员便捷查询交通违法曝光、记分情况及车辆交通安全信息,多渠道提供交通违法曝光信息。定期在省市媒体发布相关信息进行公告;通过互联网、电信声讯等多种查询方式,提供24小时便捷查询;在城区基层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业务窗口布建、安装多媒体触摸屏,设置“交通违法曝光”专栏,及时录入违法记分、违法曝光信息。简化民用爆破器材购买手续

  缩短工作环节,简化民爆器材购买审批手续。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民用爆破器材购买手续进行简化。将办理爆破器材购买手续时需到派出所、分县局和市局三处审批合为市局集中审批,一次办结。即各爆破器材使用(购买)单位每季度向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季度使用总量计划,经分县局治安大队审批后报市局。季度内该单位到市局开具购买、运输证时不需再到派出所和分县局进行审批,直接到市局办理,由市局从申报的季度计划中扣除。对使用量大、周转快的企业,将原先每星期多次审批改为每季度列出一次性申报计划,在购买时到市局办理证件即可。开通重点工程“绿色通道”

  推出重点工程联系人制度,推行危险物品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对重点工程中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储存以及爆破施工等须到公安机关办理项目审批手续时,实行“一条龙”上门服务,把窗口服务向重点企业、重点工程延伸,推出项目审批的“快速通道”。建立重点企业、重点工程联系人制度,落实管理民警,加强与工程建设单位和企业的联系,经常上门对其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企业做好危险物品安全生产工作。12家科研单位建立警务室

  建立治安警务室,保障国防科研生产。在南京12家重点科研生产单位建立“治安保障警务室”,为国防科研生产开辟治安保障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警企紧密型联系机制,在辖区内大型企业、重点单位每月定期主动上门征求意见,对反映的单位内部及周边治安秩序问题,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加强对重点科研生产单位周边和易发案部位的治安巡逻,预防和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三投靠”户口当场办落户

  简化户籍管理环节。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外地人员“三投靠”户口(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经审核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理准予落户手续。对申请入户人已提供原籍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且两种证件主要项目一致、能够证明其原籍户籍项目的,不再要求其回原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手机短信告知办证结果

  开通手机免费短信服务,及时告知申请人出国(境)证照办理结果。对已办结的出国(境)的申请,采用发送手机短信息的方式,在第一时间内无偿通知申请人出国(境)证照的办理结果。开通“台通证”换(补)发业务

  开通五年期台通证换(补)发业务,进一步为台胞提供出入境便利。年内,在南京开通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补发、换发业务,改变目前台湾居民在大陆丢失证件或证件过期只能到香港、澳门、福建三地补、换发5年期台通证的情况,进一步方便在宁台胞的出入境。“报失服务中心”24小时服务

  24小时受理群众遗失在出租、公交等客运车辆上物品报失求助,2小时内答复群众查询结果;及时在“南京公安”互联网“客运报失服务”专栏上发布群众报失求助、查询结果信息,方便群众报失求助和物品查询;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定期向群众介绍“报失中心”服务举措,定期向群众公布求助电话及无主失物,对确有困难无法领取失物的群众登门或邮寄给予发还;开通与客运单位热线电话,每3天一次对报失、拾交物品情况进行沟通查询,及时查找返还无主失物。接访不力将受行政处罚

  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保证群众反映问题渠道畅通,制定出台《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工作责任追究规定》。凡出现不认真履行接访处理职责,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待信访群众的以及对信访群众诉求推诿、敷衍,致使矛盾激化等情况,一律予以黄牌警告或诫勉谈话,全局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党政纪律处分,涉及领导干部的,一律予以免职。快报记者田雪亭通讯员宁公宣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滚动新闻实时浏览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网友装修经验大全
经济适用房之惑
中美中欧贸易争端
变质奶返厂加工
第8届上海电影节
《头文字D》
百对网友新婚靓照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林苏版《绝代双骄》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