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下发通知 有高温禁忌证者要调离高温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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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06:2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记者王芷荭 本报郑州讯河南省卫生厅昨天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凡有高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将患有高温职业禁忌证的员工调离高温作业场所。 据省卫生厅有关人士介绍,如有员工在工作中中暑,单位要依法承担责任。此外,按照国家规定,中暑是职业病的一种,从事高温作业的人员依法享有获得职业病防治服务、要求用人单位提供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的权利。责任编辑:任远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