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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关于互联网站集中备案有关工作的通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07:40 大众网-大众日报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今年3月份开始,山东省通信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我省行政区域内互联网站集中备案工作。经过三个多月的艰苦努力,全省网站集中备案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大多数网站主办者(ICP)通过“信息产业部ICP/IP地址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网址是http://www.miibeian.gov.cn,以下简称备案系统)报备了相关信息。

  但是,目前我省仍有部分网站没有依法履行备案义务,尚未办理备案手续。对此,省通信管理局要求:尚未办理备案手续的网站主办者,务必在6月30日24时前报备相关信息,履行法定的备案义务。网站主办者应由各自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单位依法通过备案系统为其进行网站集中代为备案,也可以自行登录备案系统办理备案手续。有关网站备案的具体事宜,可登录备案系统进行查询,也可向所属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单位咨询或拨打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咨询电话(0531)82092822。

  对截至6月30日24时仍未办理备案手续的网站,将被列入“黑名单”,省通信管理局将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责令列入“黑名单”的相关网站在7月10日24时前补办备案手续,同时通知相关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单位暂时停止其接入服务。对逾期仍未报备的网站,省通信管理局将责令其关闭网站,并通知相关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单位停止其接入服务。

  200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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