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3项措施加强刑事检察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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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07:46 红网-湖南日报 |
本报6月23日讯(记者 何淼玲通讯员苗霞)今天召开的全省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强调,要通过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执法活动和执法行为的监督,确保刑事诉讼活动正确、顺利进行,使犯罪分子依法受到法律惩罚,确保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 刑事检察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往往决定着刑事诉讼活动的开始、继续或终结,关系到当事人的人身自由、民主权利甚至生命权利。省检察院检察长何素斌在会上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的工作提出要求,强调要着重抓好3项工作:一是侦查监督部门要强化立案监督和对逮捕执行情况的监督。对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审批要严格把关,防止变相超期羁押。二是公诉部门要运用抗诉手段加强对审判不公的监督。三是大力开展侦查活动监督。要把刑讯逼供、暴力取证作为侦查活动监督的重点,积极开展对影响证据效力的其他侦查活动的监督,确保侦查合法,证据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