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关细释旅客新规“填单”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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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08:12 扬子晚报 |
本报讯从今年7月1日起,乘飞机进出中国的旅客必须填写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向海关进行书面申报,南京海关工作人员昨天前往禄口机场,提前进行宣传。 据海关人员介绍,此次改革选择航空口岸作为试点,今后将逐步扩大到陆路、海港等其它各类口岸。为方便旅客,提高通关效率,海关借鉴国际惯例设计了新版申报单样式,简化了填写方式。该申报单分橘黄色、蓝色两种,进境旅客需填写橘黄色单子,出境旅客需填写蓝色单子,两张单子背面都附有我国禁止进出境的物品,以提醒旅客。 申报单除了要填写旅客一些基本资料外,若进境旅客携带有下列物品则需进行申报: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5000元的物品;非居民旅客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2000元的物品;超过1500毫升的酒精饮料(酒精含量在12度以上),超过400支香烟,超过100支雪茄或超过500克烟丝;超过2万元人民币现钞,或超过折合5000美元外币现钞;动植物及其产品、微生物、人体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出境旅客需进行申报的项目有:需复带进境的单价超过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超过20000元人民币现钞,或超过折合5000美元外币现钞;金银等贵重金属;文物、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生物物种资源等。(关轩 薛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