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规范建设领域劳动合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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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08:33 人民网 |
人民网青岛视窗6月24日电记者宋学春通讯员孙刚报道:为加强青岛市建设领域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日前,青岛市劳动保障局与市建委联合制定了适用于建设领域企业招用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劳动合同文本。 据悉,该合同文本内容简化,语言通俗易懂,易于农民工理解,整个合同文本突出建设领域行业特点。在劳动合同期限方面分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供用人单位和农民工根据自身情况加以选择;针对建设领域企业时有发生拖欠工资的情况,在工资支付形式和工资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明确规定企业支付给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青岛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青岛市要求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均不得由他人代签,企业由法定代表人或其通过授权书委托其他负责人直接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建设领域工作劳动强度高且具有危险性,合同在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方面进行严格规定,同时针对建设领域农民工流动性强的特点,还增加了协商条款的容量,尤其对工资支付办法、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违反合同的责任等方面为双方预留了协商的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