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天五夜 上海“脱逃”事件闪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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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08:36 每日新报 |
22名在押者袭警后脱逃水陆设卡各地倾力抓捕已有 17人先后归案警方正告其余 5人尽早自首 从上海市闵行公安分局治安拘留所脱逃嫌疑人王国彬(中)被警方带走。 6月 16日 22人集体脱逃 晚上,21时28分刚过,上海市闵行区的光路上突然警笛大作。一辆辆闪着警灯的警车光华路上呼啸而来,不一会儿就排满了拘留门前那条百来米长的小径,警车一眼望去都不到头。 21时10分左右,闵行拘留所里22名在押员故意制造斗殴假象,在两名警察前往处置,突然袭击并打伤警察,夺取拘留室钥匙,集体逃。 22人同时脱逃,这是上海自 1949年以来未发生过的事。 “6·16脱逃事件”发生后,上海市公安局10指挥中心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调动数千警力治安力量迅速到位。案发后一小时,第一名脱人员就被设卡盘查的警察抓获。 在 22个出逃人员中,郑文亮、王国彬、朱浩和李井雷等4人,是警方初步认定的脱逃策、组织者。这4人逃出拘留所后,合乘一辆出车,发现四周已有警方设卡,便又分两路逃窜。 郑文亮、王国彬与朱浩杰、李井雷二人分手,郑、王两人不敢在上海久留,花 200元叫了辆“摩的”,连夜奔往江苏昆山。 6月 17日天网铺开 5人被抓 ——治安辅助队员老李17日一早就领到两页纸的资料,内容是脱逃人员的头像和名。当晚老李奉命在路口备勤,留意过往行人的材相貌。除了定岗备勤的治安辅助队员外,还几名队员在路上来回巡逻。 ———这天一早,市民王川先是在地铁里被察检查了身份证,等汽车开到高速公路出口,察又上车检查并登记了他的身份证。不仅在往外地的各个出口,就是在通往青浦、奉贤等区的出口,也同样有警察严密盘查。 ———在上海开往温州的N533次列车上,警陈永盛要求乘客拿出车票与身份证,配合方的追捕行动。这天,每一位乘警都拿到了一资料,上面详细地写着脱逃人员的名单、出生月、出生地及身份证编号。 ———每一名进入上海火车站的乘客在到达车厅前,几乎都要经过警方层层盘查。在铁路安的值班室里,“6·16脱逃事件”的协查通知贴在了显要位置。自从接到通知后,铁路警方在每个进出口上都增设了警力。 ———17日下午2时,闵行轮渡渡口处停着一辆警车,车上两名警察密切关注着进渡口的人群。有消息说,大部分脱逃人员都准备选择从该渡口逃往奉贤、青浦等郊区,所以当天的检查特别严格。 ———当天,警方在报纸上发布了《 22名在押人员暴力袭警集体脱逃》的消息。 不过,也有学者建议,公安部门应当于第一时间在电视上发布此消息,甚至可以中断正常节目,插播此新闻,这样更有利于动员市民协查出逃人员。 17日上午 10时许,朱浩杰和李井雷在奔往嘉定的途中被抓。 郑文亮和王国彬在昆山躲了一晚,觉得还是离上海太近,又乘汽车赶到苏州。两人既缺钱,也不敢住店,只好在马路边上躺了一宿,他们买了第二天凌晨去无锡的火车票,准备逃往南京。 截至 17日,上海市公安局公布的消息称,已有 5名脱逃人员被抓捕归案。 6月 18日乘胜追击再擒 9人 18日,上海各主要报纸、广播、电视都在显著位置、时段刊发了“集体脱逃”的新闻。一时间,脱逃消息在上海几乎无人不知。 18日一早,南京铁路警方接到上海市公安局的紧急协查通报,在沪宁铁路沿线派出所进行了部署,要求铁路警察紧急堵控。 郑文亮和王国彬凌晨从苏州上车,拿着一张到无锡的火车票“混”到了南京。到南京后,又买好当日到蚌埠的火车票,准备回家躲藏。 上午 10时 30分,南京西站候车室公用电话营业点的工作人员小吴发现一个打电话的年轻人形迹非常可疑,便立即通报了警方。 南京铁路警方迅速核实了这名可疑男子所拨打的电话号码的机主身份———该电话号码机主是郑文亮的叔叔,拨打该电话的正是郑文亮。 12时 19分,郑文亮再次出现在公话营业点。埋伏在一旁的警察迅速上前将其拦下。 据郑文亮交代,另外一名脱逃人员王国彬正躲在候车大厅的吸烟室。 10分钟后,警察将王国彬抓获。 当初,郑文亮因偷电瓶车被治安拘留 10天,出逃时还有 3天就要出来了,“我是鬼迷心窍,才会跟着他们一起跑的”。 在治安拘留所里,郑文亮等 25个人被关在一个房间,大部分都是因为偷自行车被抓进去的。16日晚上9时许,两名在押人员故意对打起来,警察来处置的时候,这帮人拥上去就打,“有个警察头上流血了”。夺了钥匙后,“大家跑,我也跟着跑了。”郑文亮说。 王国彬还不满18岁。“我不想跑的,但被他们逼得没办法,他们说要跑一起跑,一个也不许留。”王国彬说,一开始他们有5个人跑在一起,后来被抓了3个,他和郑文亮侥幸逃脱了。 截至 18日,共有 11名脱逃人员归案,另有两人投案自首。 6月 20日归案者已达 17人 19日这天,又有一名脱逃人员归案。警方表示,搜捕的大网继续在上海市及周边城市撒开。 至于脱逃人员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华东政法学院教授游伟认为,尚不构成脱逃罪。 “逃跑的这些治安拘留人员以前只是有过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并不符合犯罪主体,因为以上三种犯罪的主体只能是在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游伟认为,那些组织策划逃离拘留所或袭击警察的,因为“以暴力或威胁的方式对关押场所的管理秩序造成破坏”,可追究其妨害公务罪;而没有参与策划,仅仅是“随大流”脱逃的,则不能将其认定为犯罪行为,但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追加拘留日期。 20日,再有 3人归案,归案人数达到17人,只剩5人尚未归案。警方继续通过媒体正告尚未归案者:只有投案自首,才是唯一出路。 闵行拘留所从前是个收容遣送站,围墙只有两米出头,相比正规的看守所要矮,拘留室也只上了两三道锁。有人猜测认为,这些脱逃人员是从围墙翻出去的。据说事发后,拘留所运来了一些砖头和水泥,可能是打算加高院墙。 据《南方周末》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