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校园出租必须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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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08:45 东南快报 |
本报讯学校不得将校园内的场地出租,用于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暑假期间,各级各类学校应把校园出租办班等情况上报。这是记者从昨日福州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通知》中了解到的消息。 福州市教育局要求学校积极与学校所在地公安部门沟通,解决校园及其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的问题。暑假期间,各校(园)除了严格落实领导带班的教师值班制及关键岗位必须有专人昼夜值班外,还应有专职保安人员在岗。(来源:齐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