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督办红棉大酒店除火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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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09:29 南方都市报 |
市府督办红棉大酒店除火患 市消防局同意其整改期延至10月10日,同时确定其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本报讯(记者刘佳 通讯员余凝芬)接到重大消防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仍不整改的红棉大酒店,昨日被广州市消防局以市政府名义挂牌督办。 红棉大酒店1980年8月建成开业。酒店总建筑面积33494平方米,营业面积27962平方米,主体建筑为9层。1993年,酒店1到3层承租给广州市华升公司经营步步高服装商场。 因历史较长,该酒店达不到现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和规定的要求,主要有5大火灾隐患:一、二、三层防火分区面积不达标;疏散楼梯设置不符合要求;部分部位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按要求设置消防电梯;未按要求设置防排烟系统。 对此,广州市消防局于去年11月30日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今年5月29日前改正完毕。为吸取汕头大火31人死亡的教训,6月13日,市政府、市消防局到该酒店检查,结果发现,3层以下的商场仍是数个相邻的约五六平方米的小档口,相对的两个档口之间仅能容三四个人并行,里面大量照明设备和衣服或易燃装饰物放在一起。整改无实质进展。市政府副秘书长崔仁泉说:“在2楼走一圈,走得我心惊肉跳。”。红棉大酒店方面当场作出坚决整改的承诺。本报对此曾做报道。 《消防法》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可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市消防局表示,考虑到停业将对该酒店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对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等原因,决定同意其整改期延至10月10日,同时确定红棉大酒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据悉,截至4月底,去年市政府挂牌督办的85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中,仍有49家未脱掉隐患帽子。 链接 天秀大厦消防薄弱 本报讯(记者叶子 通讯员陈浩辉)负责天秀大厦消防工作的负责人竟然坦言不熟悉火灾报警控制机!昨日越秀区副区长蓝小环带队检查消防隐患整改情况时,出现这一场面。 昨日,记者随同越秀区督查组到了天秀大厦,发现该大厦的消防中心形同虚设,当问及大厦消防负责人是否熟悉消防知识的时候,该名负责人说对大厦及报警控制机均不熟悉。督查组要求天秀大厦30天内完成整改,否则勒令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