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森林防火经费实行分级管理专款专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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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09:32 人民网 |
人民网太原2005年6月24日电记者鲍丹报道:太原市第11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审议《太原市森林防火条例(修正草案)》,对森林防火经费投入规定予以重新修订。森林防火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预防经费要实行分级管理,专款专用。 据了解,太原市森林防火经费不足,历史欠账多,致使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远远落后于林业发展的实际。为此,将原《太原市森林防火条例》中的相关条例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森林防火的预防和扑救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优先安排,逐年增加。森林防火的预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专款专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