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米之乡快餐”被罚20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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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09:51 北京日报 |
本报讯(记者贾晓燕)市食品安全办昨天发布通报,要求餐饮企业、学生营养餐配送企业以及集体食堂、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工地食堂要加强管理,认真执行卫生操作规范,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制度。 5月10日,一小学89名学生在学校食用了由北京鱼米之乡餐饮有限公司快餐分公司配送的营养餐后出现腹痛、腹泻等症状,经食品卫生专家综合评定为一起食物中毒事件。卫生监督部门依法对该公司处以20400元罚款。 6月5日,平谷区和信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和日进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共36名职工食用北京明东源街餐饮配送中心的送餐后出现腹泻症状,确认为致病物质不明的细菌性食物中毒。有关部门已吊销该公司的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罚款11000元。 6月13日,通州区北京汉将木业制作有限公司14名职工在公司食堂就餐后出现恶心、呕吐症状,疑似食用扁豆中毒。该单位食堂没有取得卫生许可证。目前,该公司已被处以15000元罚款,非法经营食堂也被取缔。 市食品安全办提醒市民注意:不要食用未加工熟的扁豆;在烹调食物过程中禁止使用亚硝酸盐;不食用腐败、变质的食品,防止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发生。网络编辑:刘春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