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力司长--梁爱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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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10:04 河北日报 |
梁爱诗,1939年生,籍贯广东南海。1961年考取香港大学入学资格,接受律师专业训练。于1967年通过英国律师公会执业资格考试,第二年取得律师资格后开始私人执业。1988年获香港大学法律系硕士学位,2004年及2005年分别获中国政法大学及英国华威大学颁授法学名誉博士学位。 一向致力公职服务,成绩斐然。任职律政司司长之前,曾经参与多个政府委员会的工作,包括:投诉警方独立监察委员会、平等机会委员会、社会福利咨询委员会和税务上诉委员会。此外,曾任国际法律妇女协会主席一职,也是多个非政府组织的荣誉法律顾问。 1989年,奉委为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93年,再奉委为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港事顾问。在回归之前的一段时间,参与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工作,就有关法律事宜,向候任行政长官提供意见。 1997年7月1日,出任香港特别行政区首任律政司司长。除了身兼行政长官的首席法律顾问及行政会议当然成员两职外,也是律政司的首长,属下职员一千多名,当中包括约290名律师。此外,她是法律改革委员会、双语法律制度委员会和执业律师联络委员会的主席,也是多个委员会,包括:扑灭罪行委员会及廉政公署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的成员。 身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主要法律官员,她为各政府政策局和部门提供法律意见,代表政府提出诉讼和答辩,并且负责刑事检控和政府提出的所有法律草拟工作。 因致力为公众服务,表现卓越,在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新宪制体系在“一国两制”的理念下能成功落实,贡献殊多,于2002年7月获颁授大紫荆勋章。 (以上资料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