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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妇刀刃情人后逃亡10年 期间又逼良为娼被枪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10:1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24日电据中国法院网报道,刀刃情人后,在10年的逃亡路上又干起逼良为娼勾当的刘素华,被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强迫卖淫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并于日前执行。

  刘素华出生在江西省瑞金市九堡镇一个农民家庭,小学文化。1993年,已有两个孩子的她来到三明,在一家饭店当服务员。1994年底,25岁的她和开出租车的小杨认识。两人不久后开始了同居生活。刘还回老家和自己丈夫离了婚。

  然而好景不长,刘很快便发现小杨爱喝酒,平时还喜欢和其他女性来往。于是,两人有三天两头吵架,进而发展到打架,积怨越来越深。在一次刘素华用菜刀砍伤小杨后,两人的感情也走到了尽头,二人决定各自分手。1995年9月5日,刘提着行李离开了三明。

  然而仅仅过了5天,刘就又返回三明,想给小杨一个惊喜。然而当她躲进家门后,发现小杨喝完酒回来躺在床上,用手机和别的女人打电话调情。见此情景,刘很气恼,随手从床边衣柜底下拿出一把长刀,趁小杨不注意,向小杨的腹部刺去......杀死小杨后,刘想自杀但没有成功,她随即逃离现场,开始了长达10年的逃亡路。

  1999年3月,刘素华逃亡路上伙同刘芳、陈长路商量起组织女性卖淫挣钱的歪主意。刘自告奋勇,回到自己家乡九堡镇,找到未成年少女钟某、刘某、刘某某,说是广东有好工作,工资高,活不累,包吃住。3位少女信以为真。没想到,到了目的地,刘撕下了假面具,她和刘芳、陈长路采取恐吓、谩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3位少女在广东潮安卖淫。

  3位少女几次想逃回家乡,但因为人生地不熟,身份证被扣,卖淫所得全部由刘等人控制,身上没有一文钱,又担心出逃后,家乡亲人受到报复,只得忍屈受辱。不久后,刘等人又把3位少女带到广东揭阳、江西瑞金、浙江嘉兴、江苏南通等地卖淫,直至3位少女染上性病不能接客,刘才放她们回家治病。(骆志雄、丁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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