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42人遇难或失踪 小浪底沉船事故4责任人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10:21 新华网

  本报济源6月23日电(艾(王君)李体军) 造成去年“6·22”小浪底沉船事故的张宗敏等4名责任人,经河南省济源市检察院提起公诉,6月21日被济源市法院依法判刑。

  2004年6月22日在小浪底第三次调水调沙期间,小浪底明珠岛旅行社不执行禁航规定,仍然组团到库区水上旅游。其所属的“明珠岛二号”载客超员、操作不当,在19时54分行至小浪底水库景区明珠岛附近水面时,发生倾覆,42人遇难或失踪,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

  济源市法院经审理,一审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决小浪底明珠岛旅行社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张宗敏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公司原经理刘三喜有期徒刑六年;公司原职工刘东武有期徒刑五年;公司原船员李小会有期徒刑三年。(来源:检察日报)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浪强力推荐:
滚动新闻实时浏览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网友装修经验大全
经济适用房之惑
中美中欧贸易争端
变质奶返厂加工
第8届上海电影节
《头文字D》
百对网友新婚靓照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林苏版《绝代双骄》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