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认定六十四件驰名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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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10:33 法制日报 |
本网北京6月23日讯记者姚芃记者今天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近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又认定了64件驰名商标,其中59件是在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上报的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的,5件是在商标异议案件(包括1件为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异议案件)裁定中认定的。 据介绍,自去年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以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中切实加大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在此次认定的64件驰名商标中,60件商标的注册人为中国企业,其中,国有企业2家,外商独资经营企业3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5家,其他经济性质企业49家,香港特别行政区企业1家。4件商标的注册人为外国企业,其中,日本2家,英国1家,法国1家。 据悉,此次也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首次在金融服务、不动产出租和管理等服务类别上认定驰名商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