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碎个杯子罚款1000元 违反《劳动法》可以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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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10:54 贵州都市报 |
问:我是贵阳某酒店的服务员,在一次工作中,我不小心打碎了一个杯子,酒店认为我的行为影响了酒店的形象,要求处罚1000元,并要求一次性交清,我们酒店有的服务员还因为类似的行为被罚过3000元。请问一下,这个罚款合理吗?我要不要交这个罚款呢? 依斯特律师事务所刘平律师: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员工的行为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可以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但罚款金额不得超过员工工资的20%。据此,我们认为酒店对你的处罚行为已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你完全可以拒绝交纳这笔罚款。如果已经交纳,你有权要求酒店退还,如果酒店拒绝,你可以诉诸法律。 作者: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