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方案搅动"增常"乱局 有关各方加紧外交攻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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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10:57 新华网 |
联合国增加安理会成员主要有如下三个主要阶段:第一,由联合国大会通过具体安理会改革决议,详细规定扩大安理会成员的原则、性质、名额数量及其地区分配、产生方法及操作程序;第二,按照决议所规定的具体程序来操作,一般应该在联合国大会上经全体会员国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从参加竞选的候选国中选出新理事国;第三,修改联合国宪章,将安理会机构的变化写入宪章,如果要增加常任理事国,则会将常任理事国写入宪章。 从目前的情况看,整个安理会扩大的程序刚刚进入第一阶段,而且第一阶段也才刚刚起步,就已经有了联合国秘书长安南今年3月正式向联大提出的两个备选方案、日本德国巴西和印度“四国联盟”提出的方案、反对“增常”的“团结谋共识”运动(由巴基斯坦、意大利、韩国等国组成)提出的方案和首个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美国提出的方案共5个主要方案。目前有关各方正在紧锣密鼓地展开外交角力,形势极为复杂,联大最终可能支持那个方案,前景十分不明朗。 而即便联大通过了某个安理会扩大的方案,第三阶段修改《联合国宪章》也并非易事。根据《联合国宪章》第108条规定:“本宪章之修正案经大会会员国三分之二表决并由联合国会员国三分之二,包括安全理事会全体常任理事国,各依其宪法程序批准后,对于联合国所有会员国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只要有三分之二会员国赞成,联大便可通过修改宪章的决议。现任五个常任理事国不能单独或集体阻挡表决,在表决中也无否决权。此后,宪章修正案需有三分之二会员国(需包括所有五个常任理事国)的立法机构批准,才能生效。从这个意义上说,五个常任理事国的立法机构拥有最后否决权。 中国支持对联合国进行改革。在安理会扩大问题上,中国坚持以扩大发展中国家在重大国际事务中的发言权为基础,任何改革方案应得到至少90%的联合国成员国的支持。 美国“2+3”方案 目前惟一由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提出的安理会改革方案。建议增加两个左右不拥有否决权的常任理事国(其中一个给予日本),以及2或3个按地区分配的非常任理事国。 安南“6+3”方案 新增6个常任理事国,但不具备否决权,其中非洲和亚洲各占2个,欧洲1个,南北美洲共享1个名额;此外,新增3个任期两年的非常任理事国。 安南“8+1”方案 新增8个任期为4年并可连任的“准常任理事国”,其中亚洲、非洲和欧洲各有2个名额,南美洲和北美洲共享2个名额;同时将原有任期为2年的10个非常任理事国增加到11个,成员国的总数为24个。 “四国联盟”“6+4”方案 增加6个常任理事国,其中4国将各得1个,其余2个留给非洲国家,新常任理事国的否决权问题可以等到安理会扩大完成的15年后再予以解决;新增4个任期2年的非常任理事国,由亚、非、拉和东欧4个地区平分。 “团结谋共识”运动 “0+10”方案增加10个非常任理事国,任期为2年或3年,可以连选连任。其中亚洲和非洲将各得3个,拉美与加勒比地区得到2个,西欧和东欧各获1个。(来源:东方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