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摩托载五人 四种违法受处罚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11:10 宁夏日报 |
本报讯6月22日上午,309国道固原市原州区中河乡路段出现一辆摩托车搭载五人上路行驶的惊人一幕。正在该路段巡逻的固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交警立即将该车拦截住,迅速消除了事故隐患。 6月22日上午8时35分,原州区头营镇青年罗某,驾驶弟媳妇借来的一辆无牌照银灰色“贝速特——125”型两轮摩托车,后面乘载妻子杨某,弟媳妇马某和两个不满五岁的小孩,从固原试验区出发,前往25公里以外的头营镇大疙瘩村家中。当他沿着309国道由东向西行驶到原州区中河乡庙湾村路段时被查车交警拦截。执勤交警要求罗某出示驾驶证,罗某称自己“没有名字”,在交警扣车时,又拧下车钥匙,不配合检查工作。执勤交警依法将罗某强行带离现场,传呼到大队部进行讯问。罗某交待自己无证驾车已有两个多月时间,摩托车是借别人的,购车三年多一直没有入户挂牌。交警向罗某及乘车人指出这起交通违法共有四项违法行为。一是摩托车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就上路行驶;二是驾车人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三是超过了核定的载人数,多人骑乘;四是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没有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并分析了可能造成的事故危害,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教育他们要学法用法,安全出行。 为了惩治交通违法行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原州区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一项的规定,对罗某处以罚款200元,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一言)新闻来源:新消息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