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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医改听证会建一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11:17 金羊网-新快报

  孟桢尧日前,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经征得听证代表同意,35名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听证会听证代表名单及部分听证代表的联系方式公布。社会各界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听证代表反馈意见,也可以登录广东价格信息网(http://www.gdpi.gov.cn)发表意见。(据《新快报》)尊敬的广东省医改听证会组委会:你们好。从《新快报》上得知你们组织此次医改听证会,并且公布了听证代表的联系方式,我作为一个普通市民,心里感到十分高兴。这样做确实能更广泛地征求意见,增加了群众发表看法的途径,是件大好事,为此,我还要给此次听证会建一言。首先在听证会举办前,作为听证会组织者,你们应该让媒体充分报道此事,引起更多群众的关注和参与。同时,代表们一定要充分倾听民意,当听到不同的心声时,代表们千万不要以自己的利益为出发点,对不“中听”的意见加以“屏蔽”,而应该像“海纳百川”那样地把不同的意见都要如实地反映到听证会上去,这样才能让决策部门更全面地作出决策。在听证会举办的整个过程中,除听证代表的发言以外,其余程序都应该尽量简短,听证会的时间绝大部分必须留给听证代表们来发言。而且,在听证过程中,一般宜逐个问题进行听证,不宜交叉;对听证会代表的发言,要做准确而完整的记录;主持人只负责听取意见,一般不直接参加讨论和辩论;讨论、辩论只在听证会参加者之间进行;还要允许新闻媒体采访报道。针对此次“生小孩的费用调高”等具体项目,听证举办单位省物价局更应该认真倾听百姓的疾苦,设身处地去体会老百姓生小孩不光身体受苦,钱包也会“遭罪”的真实感受,这样才能达到听证的真正目的。事后,认真整理和吸收此次医改听证会意见、建议,是医改听证的根本目的和最终归宿。听证会结束后,应当将听证记录整理成听证报告书呈交到省物价局。听证报告书应当全面、准确地反映听证会参加人发言的基本观点、争论的主要问题。而省物价局对理由充足,比较成熟的意见,应予以采纳;对原则性的意见,吸收其合理的部分和精神;对未作吸收的意见,须向提出人作出解释和说明,征得他们的理解和同意。而且这些过程都应该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布,实行透明操作。公布听证代表的联系方式是一种进步,能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听证会才是打造阳光政府、尊重百姓权利的重要手段。因此,我们期待着此次医改听证会能举办得更加科学和合理。祝听证会完满成功!热心读者:孟桢尧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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