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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安联手“平整”停车场(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11:59 兰州新闻网
与公安联手“平整”停车场(图)
正规停车场少,车辆只好四处“安家”。

  近日本报投诉热线不断接到私家车主的投诉,反映在兰州越来越严重的停车难、收费混乱等现象。市物价局的“一把手”徐希望在接受采访时说,今后这一现象将得到有效治理。因为,停车场乱建和乱收费问题已经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关注。

  从现在开始,市物价局将和市公安局联合行动,对我市从事机动车停放服务的地下停车场,小区停车场,宾馆(饭店)及企事业单位等各级、各类经营性停车场(点),进行大规模的整顿和规范。如果兰州市民发现有违规建设的停车场或者停车场存在乱收费行为,都可以拨打市物价局的投诉电话8864863。

  现状:停车场少 收费混乱

  拥有一辆私家车,是许多兰州市民梦寐以求的事,然而还没等高兴劲过去,许多私家车主就开始有了新的烦心事,开了车总得停车,可在大街上跑上几圈,很难发现一个正规停车场,满大街随处可见圈个地、立个牌子的临时停车场。

  近日,记者驱车在市区随意转了一圈,就发现兰州一些停车场存在的问题还真不少。有相当多的停车场都属于违规停车场,随意圈个地,立个牌子,大有“这块地就属我所有,你要想在这停车,就得留下停车钱”的架势。而兰州停车场的收费更是本“糊涂账”,以汽车为例,收费从1元到4元不等。如果是私家车可以不要停车收据,那交1元停车费就可以,一般的都是两元一次,但火车站附近的停车费要高一些,需要3元。

  而这其中有一些违规停车场连正规收据都提供不出。一位私家车主告诉记者,他一年的停车费大约在2000元以上,除了每月80元的固定停车费外,平均每天至少得有两元钱的临时停车费,最多时一天能达到8元或10元。

  调查:管理滞后 亟待整顿

  目前,我市有各类停车场480余家,其中居民小区配套停车场200余家,宾馆(饭店)内设停车场100余家。经营性及临时占道停车场180余家,但是仍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车辆停放需求,更重要的是,兰州的停车市场存在着管理滞后、收费混乱、随意收费、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更严重损坏了停车场的声誉,广大消费者对此颇多怨言。

  徐局长在采访中说,停车场存在的这些问题已经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为了尽快整顿和规范机动车停车场收费工作,市政府将整顿停车场收费工作列为我市2005年“217项打硬仗”项目和为民举办的“民心工程”之列。徐局长表示,从现在开始至10月底结束的整顿和规范停车场活动,将从根本上缓解城区交通压力,提高道路运行能力,提高停车泊位利用率。

  这次整顿范围包括,凡在我市从事机动车停放服务的地下停车场,小区停车场,宾馆(饭店)及企事业单位等各级、各类经营性停车场(点),均属于此次整顿和规范的范围。

  整顿:两证齐全 方可经营

  1.凡在我市近郊四区从事机动车停放服务的各类经营性停车场,必须持有市公安部门批准颁发的《甘肃省机动车停车场许可证》和市物价局办理的《甘肃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只有同时取得以上两证的资格后,才能经营收费。对未取得两证的,一律不得经营和收费。

  2.各类经营性停车场(点)车辆停放服务都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见下表)

  3.各类经营性停车场(点)停车收费,必须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亮证收费。绝不允许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收费公示牌必须质地优良、牢固醒目、规范美观,公示牌由市物价局统一监制。

  4.各类经营性停车场点在收取停车费时,必须使用市地税局停车场专用发票。否则,停放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可拒交停车费。

  5.未办理《甘肃省机动车停车场许可证》和《甘肃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的各类经营性停车场(点)要在整顿活动期间办全两证;已办理了两证的各类经营性停车场(点),要在整顿和规范期间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物价局重新进行复审。

  处罚规定: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停车场(点)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无证经营的、不执行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不实行收费公示的、使用自制收费票据的,市物价检查机构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查处。

  物业小区停车场

  类别 型号临时 过夜 全月

  室外小型汽车 2.00元3.00元100.0元

  两吨以上的汽车 3.00元5.00元120.0元

  室内小型汽车 3.00元5.00元150.0元

  自行车棚自行车0.20元0.30元4.00元

  摩托车0.60元1.00元25.0元

  1.小区内住户自有机动车辆按月缴费的按70%收取,有自备车库的不得收取停车费。2.对于形成规模实行封闭式管理并设有固定停车场所的物业管理小区,经物价部门核准后,可向进入小区内半个小时以上的外来机动车辆收取一次性停车费,对进入小区未满半小时的车辆不得收费。

  社会停车场收费标准(近郊四区)

  (一)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点)(A类停车场):

  1.地下专业停车场:

  (1)临时停车费:汽车3元/辆·次、摩托车1元/辆·次

  (2)夜宿停车费:汽车10元/辆·夜、摩托车2元/辆·次

  2.地面停车场

  (1)临时停车费:汽车2元/辆·次(不分车辆大小)

  (2)夜宿停车费:小型汽车3元/辆·次、5吨以上汽车4元/辆·次、8吨以上汽车(含拖挂车)6元/辆·次、摩托车2元/辆2次。

  作者:晚报记者魏莉/文 窦泽中/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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