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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服刑“静悄悄”(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16:56 北京晚报
社区矫正服刑“静悄悄”(组图)
社区矫正服刑“静悄悄”(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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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服刑“静悄悄”(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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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服刑“静悄悄”(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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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住广渠门外的一名18岁青年因犯故意伤害罪,6月17日被崇文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宣判后,这名罪犯没有像人们想象的那样被送进监狱过铁窗生活,而是由他的户籍所在地———东花市街道司法所将其带回社区。这种罪犯不需离开家庭和亲人,直接在社区服刑改造的方式,就是目前北京市正在全市开展的“社区矫正”。

  到昨天,记者连续多日跟随东花市街道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走进矫正对象的家庭和工作单位……

  (下面镜头中出现的矫正对象均为化名)。

  本报记者胡铁湘摄影报道

  1)辖区内又一名罪犯被法庭宣判,警察闫树青前来接收,并对其进行法庭教育。

  2) 因犯伤害罪而被判缓刑的袁玫,昨天和居委会主任在小区巡逻。按照规定,矫正对象每人每月参加公益劳动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

  3)矫正对象熊林丰的母亲患病,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带着水果上门看望,熊既感意外又深受感动。

  4)因犯诈骗罪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潘杰目前在公司上班。从市第二监狱抽调到司法所工作的警察闫树青和同事定期到潘的公司和家里,了解其思想状况和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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