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首次编制房地产的价格指数 数据更为客观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17:16 国际在线 |
国际在线南京6月24日消息(驻江苏记者孙叶):从7月份起,江苏省将以省会南京、苏南的无锡、苏中的扬州、苏北的徐州4市的房地产数据作为样本,首次编制全省的房地产价格指数。 据了解,江苏省的房地产价格指数将包括4大项内容: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土地出让价格指数、房屋租赁价格指数和物业管理价格指数。其中,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将从7月份起开始编制,一月一报,其它3项指数从第3季度起一季一报。以前的房价统计数据是将总的房屋销售金额除以总的销售面积得出的,未将不同时期高、中、低档房屋销售情况不尽相同这一因素考虑进去,房价涨跌的对比很不科学;而新的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将遵照“同质可比”的原则,即新销售房屋的价格将和上月或去年同期同一地段、同一楼层、同一种建筑结构的房价进行对比,是涨是跌一目了然,这对老百姓购房无疑具有参照价值。(来源:国际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