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栋同志因病医治无效 6月7日在上海逝世(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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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18:51 新华网 | ||
在陈国栋同志病重期间和逝世后,胡锦涛、江泽民、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黄菊、吴官正、李长春、罗干、王兆国、回良玉、刘淇、刘云山、张立昌、张德江、陈良宇、俞正声、贺国强、曾培炎、王刚、李鹏、乔石、朱镕基、李瑞环、宋平、刘华清、尉健行、李岚清、荣毅仁、薄一波、华建敏、陈至立、刘延东、白立忱、徐匡迪,以及张劲夫、彭冲、倪志福、王丙乾、韩杼滨、陈锦华、邓力群、韩光等以不同方式表示慰问。 陈国栋是江西南昌人。1931年参加革命工作,193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共青团上海国际电讯局特别支部书记,共青团法南区委宣传部部长,共青团沪东区委组织部部长、区委书记,共青团江苏省委巡视员、组织部部长等职。1938年至1945年,历任皖东北区泗县县长,苏中区四分区税务局局长、苏中区贸易局局长、两淮盐务局局长等职。1945年至1949年,历任苏中区党委财委副书记,华中支前司令部副司令员,苏南行署副主任,苏南财委副书记。华东军政委员会财政部部长,华东财委副主任。新中国成立以后,先后任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兼交通银行董事长。中央人民政府粮食部副部长、代部长、党组第一副书记、书记。“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1975年2月至1979年12月,历任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主任、党组书记,国务院财贸小组组长,国家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国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成员,粮食部部长、党组书记。1979年12月后,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二书记,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兼上海警备区第一政委。1985年6月至1992年12月,任中共上海市顾问委员会主任。 陈国栋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共第十一届、十二届中央委员,在党的十二届五中全会上增选为中顾委委员,在党的十三大上再次当选为中顾委委员,第四届全国政协常委,第四届全国人大代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