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咬咬耳朵增刑半年 法律岂能当儿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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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22:05 人民网 |
就在湖北佘祥林案淡出人们的记忆时,山西柳林县岳兔元案让人们觉得简直就是佘案的翻版。 佘祥林比较幸运,其妻现身,他的冤屈就算洗清,可以回家了;而岳兔元“害死”的那个“虎子”活着回来后,法官为表示自己执法的“严肃”性,又以诈骗罪给岳判刑。而发生在后来的事,更令人啼笑皆非。今年4月7日,一女法官审判岳,说判他1年徒刑,而多嘴的岳却说,我已经被关了一年多了,多出来的天数怎么办?女法官在感到意外之后,算算日子,与几个人咬咬耳朵,说,那就判你1年半吧! 由1年改成1年半,似乎不是在判刑,而是在自由市场上买菜。法律为何“儿戏”到如此地步!法官“认定”岳兔元是杀人犯了,岳怎么辩解也无济于事,是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胡诌自己将“虎子”打死后扔进黄河的。巧的是,后来真的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尸体,从身高、衣着都与“虎子”极像,其家人便认定是“虎子”,公安机关也认定是“虎子”,于是,岳就成了不折不扣的杀人犯。 法律本身是严肃的,这没错,但法律是由人掌握的,法律人员素质的高低与否,就成为决定法律严肃与否的先决条件。某地一人犯罪后,法院认为可判3至7年有期徒刑,其家人上下打点,后以最低刑期判处。其家人认为这些钱花得值,不仅一下子减去好几年,而且在监狱表现好还可以早出来,早点挣钱。据报道,山西某监狱几名负责人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罪犯及亲属贿赂,徇私舞弊,采取捏造夸大事实、伪造材料等手段,对无任何疾病、有病但不符合保外就医的或者法律明确规定不得保外就医的罪犯违法办理保外就医,致使数名原判死缓、无期徒刑的重大刑事犯罪分子被违法保外就医,脱离监管。 前段时间,曾有“专家”建议我国废除死刑。这一貌似人性化的“建议”迅即遭到人们一致反对。在死刑存在的情况下,尚有人通过种种手段,将罪犯由死刑变成死缓,只要把命保住,剩下的事就好说了,再无期,再有期,甚至保外就医,那人就自由了。“弹性”法律掌握在有“弹性”人手中,真不敢想象法律最终会成为什么样子。 视法律为儿戏,或者将法律当作捞钱的工具,虽然只是个别司法人员中的个别行为,但对司法队伍的形象损害甚大。某省连续两年利用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行风评议,公安、司法等系统一直位居末位。 视法律为儿戏,给当事人带来极大伤害。山西岳兔元自“虎子”死后,家中就没安宁过,“虎子”的家人轮番到岳家找事,“虎子”的母亲不住地掴岳兔元母亲的耳光,岳家人无奈,只好逃到一个偏远的地方生活。 我们期待着法制社会的进一步完善,同时也期待着司法人员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如果司法人员能真正按照法律办事,能很好地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