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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华娱副总裁耿为民被杀案一审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23:19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6月24日电(吴俊、李中原)香港华娱副总裁耿为民被杀案24日在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冒充女网友实施“色诱抢劫”的王宝珍和周芳萍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15年有期徒刑,在抢劫中杀死耿为民的周坤(化名)年仅17岁,被判处无期徒刑。

  3名凶手均是江西省安福县人,周坤是周芳萍的表弟,王宝珍、周芳萍都22岁。王宝珍和周芳萍从2001年开始在福州、厦门等地实施“色诱抢劫”。周芳萍在网上寻找“猎物”,由王宝珍出面与“网友见面”,将对方迷醉后实施抢劫。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3月,王宝珍、周芳萍及周坤来到广州。周芳萍在网上于3月中旬“钓”上了耿为民,然后王宝珍和耿为民见面。

  2004年4月6日,耿为民出差到广州,第二次要求和王宝珍见面。当晚9时许,王宝珍、周芳萍将耿为民诱骗到广州市一家酒店的房间里,用掺了迷药的啤酒骗耿为民喝下。耿不省人事后,两人通知周坤赶到酒店,3人将耿为民身上的现金、手表、手提电话、银行卡等物搜掠一空。随后,周芳萍赶到亚洲国际大酒店,将耿为民存放在此的手提电脑和掌上电脑取走。

  随后,3人又将耿为民身上的衣服脱光拍裸照,将其捆绑起来,并用水将耿泼醒。周坤持刀在旁恐吓,逼耿说出银行卡的之后,王宝珍和周芳萍持卡到银行取出3万余元。

  次日11时30分,被捆绑的耿为民突然大声呼救,一旁看守的周坤担心被人发现,用刀疯狂对着耿为民胸部和背部猛刺10多刀,导致耿当场死亡。4月11日,逃到广东省中山市的王宝珍和周坤两人被警方抓获,周芳萍则于5月20日落网。

  法院依法判决:周坤和王宝珍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周芳萍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3名被告共需赔偿耿为民家属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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