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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亦有情:入狱前获准亲幼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08:44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董小军通讯员张阿久庞彩虹)来自外地的何某带家人在象山落户,靠打工为生。今年春节前,何某受别人鼓动偷了价值14000余元的螃蟹,出卖后获得赃款1万余元。

  近日,此案在象山法院开庭审理。何某的妻子抱着年仅2岁的儿子到庭旁听。整个庭审过程中,深感对不起家人的何某一直低着头不敢回头看妻儿一眼。

  下午4时,法官当庭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听完判决结果,何某突然颤声对法官说:“我能否亲亲儿子?”担任此案审理的法官和两位人民陪审员立即进行了短暂的讨论,答应了何某的请求,并指示法警予以帮助。何某的妻子被法警带到了何某跟前,何某低下头来使劲亲了亲幼子的脸,亲罢,泪如雨下,哽咽着对妻子说:“请你一定带好我们的儿子,我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来。”说完,又转身对法官深深鞠了一躬,然后被法警带下法庭。

  看到这一幕,所有在法庭上的人都红了眼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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