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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犯人临终关怀 江门中院省内首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10:4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江门讯

  (记者黄文生、周颖 通讯员曾小东) 从今年6月起,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执行死刑的人员在行刑前给予最后的关怀:允许死刑犯人与事先接到法院通知守候在电话旁边的亲人通电话,交代后事或立口头遗嘱,通话时间一般为3分钟。据悉,这一做法在广东法院系统属首创。

  “妈妈,不孝儿要走了,不用再寄钱来看守所了。我现在真的很后悔,就是毒品毁了我的一生!请把我的骨灰与父亲葬在一起,您多保重!”这是昨天上午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依法对吴平、曹远彬、徐灿强三名罪犯执行死刑时,运输、贩卖毒品犯罪分子曹远彬与母亲话别的情景。

  据介绍,6月22日至24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三场宣判执行大会,有6名被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除一人不愿意打电话外,其他5人在执行死刑前都与家人话别。(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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