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保研生遭遇还贷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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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11:08 南方都市报 |
选择继续深造将无法按时返还贷款,他该放弃硕士学位吗? 贫困保研生遭遇还贷难题 本报讯(记者龙金光)公费保送读研是件喜事,李长成却高兴不起来。这名已被学校推荐“保研”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昨天向记者反映,他在本科期间申请了2万多元的助学贷款,毕业前学校通知其“由于银行政策原因,继续攻读高一级学位的贷款毕业生,不能办理展期手续”。这意味着李长成在读研究生期间就必须返还助学贷款。 李长成是华南理工大学2005届本科毕业生,现已被推荐至外校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但一纸录取通知书也让他陷入了还款困境。据了解,李来自辽宁省,家境比较贫困,难以维持他的学业,大学期间他申请了2万多元的助学贷款。前日,学校下发了《关于助学贷款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事宜的通知》,通知指出“新机制实施前的毕业生不能办理展期手续。由于银行政策原因,继续攻读高一级学位的贷款毕业生,不能办理展期手续。” 根据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李长成偿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实行“利随本清”的还款方式,共分11期归还。其中,第一期还款日期在2005年12月,最后一期是2008年6月。李长成说,在规定的还款期内,他要攻读硕士学位无法工作,依然没有能力偿还贷款。 与李情况相同的王金池、张辉闪等华南理工学生也在为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展期手续四处奔波。王金池告诉记者,依据2004年新的助学贷款规定,若借款学生继续攻读学位,可及时向经办银行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财政部门将继续按在校学生实施贴息。据此,他们继续攻读学位是可以办理展期手续的。 而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处白涛处长表示,新的助学贷款规定确实有此说法,并明确规定教育部的直属院校由财经部来贴息(华南理工大学属此类);省属院校由财经部与地方财经共同承担贴息。但是自2004年新规定实施后,该校经办助学贷款的银行已由原来的工商银行天河支行改为中国银行。财政部门与银行可能在继续实施贴息的问题上没磨合好。 工商银行天河支行的陈先生认为,依据与学生签订的助学贷款合同,应以合同规定的时间段为准进行还贷,至于新规定,既然2004年后华南理工大学的经办助学贷款改为中国银行,他们或者可以去联系中行寻求解决。陈先生又提出,申请贷款展期的问题,还需要教育部门、学校,等单位共同关注,联合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