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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上班出车祸 老父奔波讨“工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11:53 兰州晨报

  儿子在上班时出了车祸,究竟算不算工伤?两年来老马一直奔波于省、市、区三级劳动部门。近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最终作出了行政判决:撤销劳动部门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老马的儿子马刚曾经是兰州某饮品公司的司机。

  2003年7月16日中午,马刚受该公司销售经理王某的指派,驾驶一辆货车去白银送机油。但车行驶到白兰高速公路时却发生了车祸,造成马刚颅骨受伤,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事发后,该公司却不认定马刚属于工伤,理由是马刚当天外出是王某私自指派的。老马对于公司的说法并不认同,他开始到劳动部门寻求说法。

  2003年12月,安宁区劳动局作出了“不属于工伤”的结论,老马随后向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进行工伤认定。

  2004年9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认为马刚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对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结果,老马又向甘肃省劳动保障厅提出进行行政复议。省劳动保障厅作出复议结果,撤销了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并责令15日内重新作出具体的行政行为。在焦急等待了15天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仍然不予认定马刚为工伤。

  2005年3月,老马以儿子的名义将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认定。近日城关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事实主要证据不足,撤销其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6月20日,当记者见到老马时他正在家中整理证据和资料,因为在法院判决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求他再提交一份相关的证据,在这些工作做完后,老马仍要继续等待一个工伤的认定结果。

  (文中人物系化名)本报记者田海珠(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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