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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区“透明售房系统”今起开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12:52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程旭辉通讯员王人扬

  宁波晚报讯从今天起,海曙、江东、江北三区新建的商品房,其销售合同将实行网上即时备案———这意味着宁波的“透明售房系统”正式启动。新开楼盘房源到底卖了多少套、预订出多少套、还有多少套可售,购房者上网即可一目了然。原先纸质的购房格式合同文本,也从今天开始改为先在网上签订、备案,然后再打印出来由买卖双方签字确认。

  “透明售房系统”所在网站为“中国宁波住宅与房地产网”,网址为www.cnnbfdc.com。按照昨日市建委公布的《宁波市市区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办法(试行)》,今后市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的预(销)售行为,均需上该网站确认。楼盘售前,信息上网预告

  在商品房预(销)售许可核准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提供楼盘的相关信息,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将把这些信息放到网上进行预告。

  上网预告的将开楼盘信息主要包括:1.商品房预(销)售许可相关信息,包括开发建设单位名称、楼盘名称、楼盘坐落、房屋类别、可预(销)售面积;2.商品房的楼盘表,包括总幢数、总建筑面积、总单元(套)数、总层数以及具体房号清单;3.房地产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4.商品房预(销)售示范合同文本(包括经备案的补充条款)、定金合同备案文本;5.商品房的预(销)售均价。

  市建委强调,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预订、预约等方式进行销售活动。购房合同,网上直接签订

  今后商品房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将直接通过网络进行。“中国宁波住宅与房地产网”上将公布示范合同文本、定金合同备案文本,买卖双方必须先在网上签订好合同。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传送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后,由网上操作系统自动生成并进行合同编号,同时在商品房楼盘表内自动显示该单元(套)商品房已预(销)售。如果传送的是定金合同,在商品房楼盘表内则自动显示该单元(套)商品房已预订。同时,备案程序即时完成。

  在备案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用专用纸张打印已备案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或定金合同,并与购房人共同在书面合同上签名(盖章)。房源变化,网上及时显示

  按照规定,如果开发商方面已经和购房者签订了定金合同,必须在15天内签订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并经双方确认办理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手续。如果超过15天仍未签订购房合同,定金合同将被自动注销。网上操作系统商品房楼盘表内,会恢复显示该单元(套)商品房为可预(销)售房源。

  另外,在购房人申领房产权证前,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需要对合同中的选择性条款或双方可以自由约定的条款内容进行变更的,或要退房的,应当持相关材料,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合同变更备案或注销合同备案手续。确认退房的房源,在网上操作系统商品房楼盘表内将及时显示该单元(套)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已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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