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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的二手房管道漏水,责任咋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12:54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景致

  宁波晚报讯 许女士买了套二手房,房子过户后她才知道管道漏水,害她损失不小。昨天,许女士致电本报,希望讨个说法。

  今年4月20日,许女士通过诚发中介业务员沈女士介绍,买了套雅戈尔新村三楼的房子。没想到前几天,物业打电话给许女士说有水从她房间漏到了楼下人家。无奈,许女士只好请装修公司来修复管道,并承担了楼下人家的损失。随后,许女士向中介和原房东提出了承担责任的要求,她认为这套房子管道漏水的情况,原房东和中介应该是知情的,再说,中介收取了1万多元的中介费,介绍给她的产品是次等货,也应该为这一行为承担相应责任。但她的要求被拒绝了,诚发中介业务员沈女士告诉记者,做为中介她也不知道房东管道漏水。

  对此,本报法律顾问、宁波素豪律师事务所罗杰律师认为,对类似纠纷,关键要看买卖双方合同怎么约定了,若合同没有约定的话,许女士比较难索赔。若漏得厉害到无法居住的话,许女士可以以存在着重大误解为由,申请取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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