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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贼白天来偷盗业主一怒告物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13:49 信息时报

  窃贼屡次大白天潜入小区行窃,业主一怒之下与物管对簿公堂。这是发生在番禺区洛溪新城某小区的一件事。

  窃贼白天入小区行窃

  据业主侯先生介绍,2004年9月14日晚上22点左右,家住广州市番禺区洛溪新城吉祥北园的侯先生回家时发现大门不用开锁就打开了,家中混乱一片,衣柜里的现金24000元不翼而飞。

  侯先生气愤不已地告诉记者,为此事一连数天多次找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创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孰料对方一再推卸责任,称失窃事件与物业部门无关。仅仅一个星期左右后,与侯先生同在小区南一街10栋6楼的业主潘先生,又是在大白天遭到窃贼撬门行窃。

  业主告物管一审判输

  记者采访了解到,今年元月份,业主侯先生一怒之下与物管对簿公堂,要求小区物管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番禺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是一种物业管理关系,而不是保管关系,原告没有证据证明被告在物来管理方面有过失,被告对原告被盗没有赔偿的义务。被告作为物业管理公司,其职责是对小区内尽安全及管理的义务,而该安全是指小区内的公共安全,而非对原告屋内的财物负有保管的义务。法院一审驳回原告侯先生的诉讼。业主侯先生不服本判决,上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此案将于本月29日公开审理。

  记者昨日联系番禺创某物业公司欲进行采访,一工作人员表示“领导不在,汇报后再与记者联系”,而后就再无音讯。时报记者龙箫(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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