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国高法旧址“露脸” 修复工程将“整旧如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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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15:25 新华网 |
本报讯经过300天的努力,南京原民国高等法院的“露脸”工程于昨天大功告成。这幢庄严肃穆的历史建筑昔日被淹没在层层的商业门面房后面,如今站在中山北路的大街上就可以看得很清楚。据悉,拆除工程的任务是“显山露水”,下一步就是“整旧如旧”的修复工程。 建成于1933年的原民国高等法院位于中山北路101号,面积共9600多平方米,整体外观至今保存完好。该楼由著名建筑师过养默设计,大院门为高大的“拱形”,大门与主楼的中心点正好在同一轴线上,主楼两侧各有一道高大的楼墙,这幢建筑无论从地面正视还是从空中俯视,均呈现出一个“山”字,寓意执法如山。记者发现该建筑的正前方还隐藏着一个玄机,门、楼之间设有一个圆形的花池式喷泉,池中央有一个大碗,据称从四周射出的喷泉可以准确无误地落入碗内,象征“一碗水端平”。喷泉由于长期无人照管而干涸多年,但在整修工程完成后将恢复往日神采。 据介绍,湖南路街道协助鼓楼区老城改造指挥部对这里进行环境整治,按照“显山露水”的原则,拆除竖立在大院门前的一排门面两层楼和大院两侧影响风貌的建筑,清除院内的临时平房,畅通四周消防通道,拆除总面积3000余平方米。 据悉,下一步将开展修复工程,按照“整旧如旧”的原则对大院进行“整容”,等主楼内部分办公单位迁出后,空调外挂机等附着物将被全部拆除。统一更换楼内和院内所有的门窗,并对建筑物立面喷刷仿真石漆,设立“优秀历史性建筑铜牌”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石碑等。在大院内新建约1300平方米的绿地,同时建镂空围墙,方便市民参观。(黄南)(来源:扬子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