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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好学校凭啥只招官家子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16:08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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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由头:

“只招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子女”引争议

东光县办学条件最好的实验小学将今年的招生对象确定为“县城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子女”,不符该条件者一律拒收。东光县实验小学的这一招生简章公开后,在当地引起很大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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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点:“只招‘官家子弟’”既涉嫌违法又严重不公

小学至初中是国家法定的义务教育,不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有权享受义务教育,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也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而东光县实验小学公然把招生对象确定为“县城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子女”,分明是在与《义务教育法》和“对着干”。为了让“县城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子女”进东光县办学条件最好的实验小学,文教局竟下发红头文件。笔者不明白,作为主管教育的政府部门,不知道有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吗?不知道这样招生有违教育公平吗?难道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女就比企业干部职工子女和农家子女身份尊贵吗?

关注点:歧视性规定是特权意识和“血统论”的反映

东光县实验小学招生只要县城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子女,排斥普通工农群众子女,依据的是否吃财政饭的“官”、民身份之别与城内城外官员之间的地域之别,是对普通群众和在城外工作的乡镇干部及其子女的身份歧视,也是对他们法定的公平受教育权的蛮横剥夺。由于父母身份的区别,子女要么统统进入条件最优的学校,要么只配上配置劣质教育资源的学校。这种以父母身份划线、分配教育资源与受义务教育权的做法,实际上是新形势下特权意识和“血统论”的反映。

 关注点:“教育改变命运”岂能变成“命运改变教育”

许多地方都有少数集中了本地全部优质教育资源的重点学校,一方面是作为形象工程,供各级参观,另一方面,也为少数官员的优先占有优质教育资源提供了条件。正如进行“无差别教育”试验的徐州市委书记徐鸣所说:“一些所谓优质学校出现之后,收益的是那些有权势的,或者说有门路的,普通人家的子女如果要得到优质教育,就要拿出比正常状态下多得多的钱,负担会非常重。”这样一来,我们常说的“教育改变命运”就倒过来,成为“命运改变教育”,因为你如果命运不佳,没有托生到一个有权或有钱的家庭,你所受到的教育就不一样,普通老百姓的孩子在人生的起点上先输了。

关注点:“红头文件”暴露了“媚官”的潜规则

如此“红头文件”之荒唐,自是不需浪费笔墨予以驳斥。我感兴趣的是:为什么“红头文件”竟然敢公然践踏公平原则,违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无所顾忌地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献媚——实际上就是“媚官”。我相信,如此荒唐的“红头文件”得以出笼,决不会只是因为某人或某几个人“一时糊涂”,这应是一个“渐进”的结果——换言之,办学条件最好的小学就要招收“有来头”者的子女,原本就已是当地有关人员头脑中的潜规则。即便以前没有这样的“红头文件”,如果家长没些“来头”的孩子想进入该小学就读,只怕也是难上加难。“择校”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实现的权利。观诸现实,很多地区的无数事例已经证明了这点。我判断,正是因为对基于上述“潜规则”的谬误思考方式的习而不察、浑然不觉,才使当地文教局浑浑噩噩间签发了这样一份愚蠢的“红头文件”——否则,如果他们能够意识到这么做的严重性,他们当不至于愚蠢到敢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韪。因而,这一“红头文件”只是用一种极致的方式,将该地盛行的潜规则“显化”了。

编辑点题:

6月1日,教育部出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制订出符合当地实际的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的基本要求,并采取积极措施,逐步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保证辖区内薄弱学校逐年减少。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风。此意见墨迹未干,却读到东光县教育局的这份文件,实在使人惊诧得说不出话来。“好学校只招官家子弟”的规定背后是一种什么样的思想意识在作祟?在国家大力推进“无差别教育”的大背景下,为什么有些地方还敢如此“顶风作案”?如此歧视性的规定会对我们国家的教育事业产生多么大的伤害?如何根除一些地方、一些部门的一些人脑子里的特权主义思想?



选稿:彭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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