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 湖南优惠政策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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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23:38 红网 |
红网长沙6月25日讯(记者匡莉芳)6月24日,湖南召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加大引导扶持力度,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新农村经营体制、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民增收。会议表彰了全省142家成效明显、机制健全、运作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湖南省委副书记戚和平,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杨泰波出席会议。 据湖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联合调查组调查显示,到2004年底止,湖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11647个,会员发展到167万个(户),位居全国先列。湖南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四种类型:农民合作创办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举办型;企业带动型;技术服务部门领办型,目前已涵盖农村种植、养殖、加工、旅游、劳务、运输、信息、技术、销售等多个领域。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由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民自愿组织起来,在技术、信息、资金、购销、加工、贮运等环节开展互助合作的经济组织。湖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目前只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协会两种,但发展到一定程度将产生另一种重要组织形式,即农产品行业协会。 会议宣布,湖南将加大引导扶持力度,重点围绕粮油棉麻、肉奶水产、果蔬茶、竹木林纸和烟草五大产业链,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培育壮大优势产业,提高产业化水平。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将增加信贷投入,重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兴办仓储设施和加工企业、购置农产品运销设备,财政可适当给予贴息。 按照政策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给予税费优惠,该减免的要减免,严禁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要认真落实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申报、人才引进等支持政策。特别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规模种养,在用地、用电和运输方面要给予支持和优惠。(稿源:红网)(作者:匡莉芳)(编辑:莫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