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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沙坪坝严防骗购经济适用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6日05:32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重庆6月25日电 记者余继军报道:作为重庆首个试点区县,从今日起,该市沙坪坝区开始对经济适用房购买人实行新的审查和公示制度,凡不具备条件、被群众投诉的购买者都将被除名,所购房由建筑主管部门追回,而帮助购买人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也将被追究责任。

  当前,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个人购房资质问题,沙坪坝区于近日出台《申购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从申请、审查和公示3个层面规范了经济适用房的发售流程。首先,对申请人条件进行了限定,即家庭年收入在3.8万元以下、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方可提出申请。其次,扩大了对购买人资格进行审查和公示的范围,申购人通过初审后,申请资料将在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居住社区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由单位及街道办事处签署公示反馈意见,无投诉或经建筑主管部门核实无误后,才能获准购买。另外,该《办法》还对弄虚作假骗购经济适用房的个人和单位所应承担的责任作了明确规定。

  《人民日报》 (2005年06月26日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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