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卖“官帽”受贿敛财一公安局长获刑十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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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6日08:39 大连日报 |
据新华社武汉6月25日电靠卖官帽、卖警帽敛财的湖北省孝感市原公安局局长廖祥政,日前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经终审查明:廖祥政在任荆门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等职期间,于1995年年初至2003年3月,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使多名揣着钞票的跑官者如愿以偿当上了荆门市公安局和下属公安分局领导,或解决了请托者的晋级待遇。而廖通过“卖官帽”和在公安局进人这道关口“卖警帽”,就收受贿赂共35.4万余元人民币,并有482万余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今年2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其受贿所得35.4万元及财产差额部分482万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