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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窜六省抢劫百万元南昌一劫犯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6日08:39 大连日报

  据新华社南昌6月25日电流窜六省先后11次麻醉抢劫财物近百万元的朱水方,24日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3年2月至2004年5月间,朱水方采取使用药物“三唑仑”麻醉的手段,先后11次流窜广西、广东、浙江、湖南、福建、江西等地,以租车为名,诱骗被害司机喝下其事先注射麻醉药物的饮料,尔后利用司机昏睡之际,抢劫被害人所开车辆及随身钱物,劫得财物计人民币近100万元。至案发,除部分车辆发还受害人外,其余财物被朱水方全部用于个人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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