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三车”整治方案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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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6日09:40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记者沈朝晖)根据鄞州区有关会议精神,该区有关缓解出行难、改善交通环境系列行动昨天起正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并开始加强对各类非法营运车辆的治理。 根据实施方案,7月1日起,全区残疾人专用车营运过渡期结束。7月1日至10日,全区残疾人专用车交车工作启动,各镇乡、街道将通知车主持身份证、残疾证、识别标志(或行驶证)、购车发票交车。7月11日至15日,被划入封闭区域的摩托车车主和各三轮车队(或车主)按照通知到区交警大队交车。 7月16日前,区交通局完成全区范围内的禁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专用车通行标志的设置;区城管局在重点控制区域内完成车辆禁鸣标志设置;区工商分局对全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专用车和其他控制车辆的销售点依法实施清理整顿;各相关单位和镇乡(街道)完成结束残疾人专用车营运过渡期的车辆处置、置换、补偿、人员安置和原老三区有通行证的人力三轮车的车辆处置、补偿等工作,完成被划入到市封闭区域内属于鄞州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鄞州号牌摩托车、人力三轮车的处置、补偿工作。 7月16日开始,全区范围内在非宁波市号牌(即非浙B号牌)“五小车”禁行的基础上,禁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专用车通行。区公安分局、城管局、交通局、各镇乡(街道)根据整治工作情况联合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专用车集中开展几次统一整治行动;各相关单位履行结束残疾人专用车营运过渡期的工作职责。当天开始,重点整治区域禁止车辆鸣号。 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需要咨询,可以直接拨打鄞州区集中整治办公室电话87523606、87523608。 停止上牌和车辆禁鸣 此次整治活动将在部分区域内停止摩托车(执法车辆除外)、人力三轮车上牌,禁止机动车鸣号。具体时间为:6月25日开始,全区停止非鄞州区常住户口人员及单位集体所有的摩托车上牌(执法车辆除外);重点控制街道(镇)停止常住户口人员的摩托车上牌和区域外的摩托车过户入籍到重点控制街道(镇)。停止人力三轮车(包括小三轮)上牌;停止区域外的人力三轮车过户入籍到重点控制街道(镇)。7月16日起,重点控制区域禁止车辆鸣号。 部分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处置规定 被划入到市封闭区域内属于鄞州区行政区域范围的鄞州号牌摩托车,同意其办理过户转籍手续;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强制报废;未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如自愿提前报废的按市区标准给予补偿处置。 对原在市封闭区、有通行证运营的人力三轮车,允许回鄞州区运营;如自愿停止运营的,按市区标准给予补偿处置。被划入到市封闭区域内属于鄞州区行政区域范围的人力三轮车允许过户到鄞州区内的其他区域;如自愿停止运营的,按市区标准给予补偿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