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的委屈与环保官员的尴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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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6日09:44 大洋网-广州日报 |
王毅 据媒体报道,6月13日下午,面对辽宁省环保局开出的处罚通知,辽阳市灯塔北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希贵当场拒绝接收。刘希贵的理由很简单:作为一个为当地解决诸多问题且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大项目,受到处罚是一件委屈的事情。“这种事情以前碰到的不多。”辽宁省环保局环境监理处副处长王军说,这样的情景或多或少有些尴尬和无奈。 在由国家环保总局发起的环评风暴中,一个公司的董事长拒不接收环保罚单的事也许不具有普遍性,但由此带来的如何协调经济与环保之间关系的问题,却远远超越了拒收罚单事件本身,因而具有一定的标本意义。 拒收环保罚单事件中,有两个词很有意思:一是委屈,二是尴尬。 在刘希贵看来,有了来自灯塔市政府的默许,就如同得到了一把“尚方宝剑”,有这样强力的“尚方宝剑”还要受罚,自然心有不甘,委屈万分。尴尬,应该是正常执行公务的环保官员们的第一感觉。这其中,既有被遭到拒绝之后的难堪,也有因“环保卡下亿元项目”的某种歉疚之意。 但是显然,灯塔市政府在该公司手续不全的情况下,便默许其开工,是与环评本意是相违背的。因此,无论刘希贵在不在环评罚单上签字,实际上都必须接受辽宁省环保局的处罚。从这份躲避不了的处罚单来看,如何将发展地方经济与环境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而不是让二者形成“天敌”的关系,就显得至关重要。 据报道称,当地大量企业都缺乏相应的环评手续。我以为,这暴露出的问题,远比一个董事长拒收环评罚单要严重得多。这实际上意味着,在发展地区经济的大旗下,相当多的企业在得到某种授权之后,完全没有将环评这道必须通过的关卡放在眼中。而由此得出的一个结论是,在一些地方官员与企业家的心目中,发展经济远比环境保护重要得多,这显然是一个错误的认识。 “此项目是市政府要求加快建设的,有责任也应由市政府承担。”刘希贵拒收环评罚单后说的这番话,值得人们深思。我认为,即使刘希贵此话有推卸责任之意,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环评在地方官员心目中居于一个什么样的位置。 某种程度上说,与一些官员们肆无忌惮的纵容相比,企业负责人敢于置环评罚单于不顾的尴尬一幕不过是小巫见大巫。(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