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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规范化肥市场价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6日11:58 扬子晚报

  随着我省农业生产进入夏收夏种阶段,农资需求逐步进入旺季,化肥等农资价格较大幅度回升,省物价局日前出台文件,加强全省化肥价格监管,以实现化肥“保供稳价”。

  文件规定,从6月1日至8月底,尿素生产企业对供应工业的尿素比例控制在生产总量的10%以内,供应价格不得高于对农业供应的价格。全省各类化肥经销企业要根据省内和省外调入化肥的实际情况,分品种实行按综合差率7%制定市场销售价格。经销企业系统内销售(实行连锁经营)化肥,从出厂到零售,除合理运杂费用另据实计算外,综合经营差率不得超过7%;向系统外(连锁经营以外)批发,进销差率不得超过2%。

  我省继续实行化肥生产用电优惠电价、尿素产品增值税先征后返50%、磷酸二铵每吨财政补贴100元、化肥铁路运输优惠运价等政策措施。(黄红芳 杨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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