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毒品犯罪 广西11名毒犯领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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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6日14:23 桂龙新闻网 |
6月25日上午,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依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刑事裁定,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批毒品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其中5名毒犯被执行死刑。 2004年3月10日,32岁的藤县人刘水生,以5.5万元从凭祥一毒贩处购得一块海洛因。3月11日,当刘水生与两名同伙从凭祥回到南宁,在南宁市良凤江公园路段会合时,被警方当场抓获,缴获海洛因350克。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依法判处刘水生死刑。 去年11月2日,50岁的上思人陆建入在宁明县汽车站向绰号“越南婆”的毒贩购买了约6.5万元海洛因。11月3日,陆建入携带毒品乘坐由宁明县开往南宁市的班车,欲前往广东贩卖,在途经南宁市槎路时被公安人员查获,当场缴获毒品海洛因684克。陆建入因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 又讯6月23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轰动一时的广西特大贩毒案进行一审宣判,陈丽珍、冯文龙、杨黎斌、刘志雄、阮玉彬、温海霞等6名案犯被判处死刑,其余12名案犯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 该案案犯共贩卖海洛因6万多克,数量之大,在广西多年破获的贩毒案中为罕见。案件涉及两大贩毒网络:一个是以陈丽珍、冯文龙为轴心,他们伙同东兴的揭海英,云南的刘志雄、杨黎斌、陆川的温海霞、吕凤旋等人,在一年内以秘密手段分3次将毒品海洛因65338克从云南运到陆川出售;另一个是以陈其斌为轴心,由阮玉彬提供毒品海洛因,卖给陈其斌,再由陈其斌将毒品卖给温海霞、吕凤旋等人在陆川出售,从中牟取暴利。 来源: 南国早报 责编:韦力萍 作者:王克础 饶右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