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借腹生子不成 唆使妹妹贩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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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6日14:23 桂龙新闻网 |
“6.26国际禁毒日”前夕,记者走进南铁公安处看守所,面对记者的采访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南铁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的孙丽(女,现年20岁,贵州省盘县人),泪如雨下,一幕幕往事浮现在眼前。 2002年4月,17岁的孙丽怀着美好的愿望到广东打工。后来,她和一名叫做刘伟的男孩子交上了朋友,达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好景不长,2003年2月,在厂里组织的一次体检中,她发现自己得了妇科病,这使她陷入极度恐惧:“我该怎么办呢?把这事告诉男朋友吧!他还会接受我吗?”一番思考之后,她终于想到了家住贵州省盘县的姐姐孙敏,于2003年3月1日打电话向姐姐求助。 孙敏已和丈夫陈明结婚多年,生了4个女儿,可是陈明一直想要个儿子,于是就提出要和她离婚,为了留住丈夫的心,当听到妹妹孙丽的求助时,一个“美好”的计划正逐渐在她心中形成。于是她叫妹妹先回来,说这事她一定帮助解决。 2003年3月3日孙丽一到姐姐家,姐姐就开始放声大哭,说想请她帮生个男孩,这样就可以留住丈夫陈明的心了,并且答应:只要孙丽答应自己的要求,她愿意出钱给妹妹治病。孙丽坚决拒绝了姐姐的要求。 孙敏一计不成便生二计,她和丈夫陈明商量,想让无知的妹妹为自己运毒品到广东。3月4日一大早,她便找到妹妹孙丽,告诉她:“既然你不愿替我生孩子,那你就帮我把这些毒品带到广东,我给你3000元钱治病,万一被抓了,无论如何也不能说是我们要你带的,我们一定会想办法救你的。” 当天下午,姐夫陈明就给她买了一双新皮鞋,并将毒品海洛因放到鞋跟里。2003年3月5日,她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和姐夫陈明一起登上了由昆明开往广州的1166次旅客列车。刚上火车不久,他们就被车上的乘警查获,乘警当场从孙丽的身上和鞋子内查获毒品海洛因416.4克。 在南铁看守所关押期间,民警告诉孙丽:“如果你不向法院讲明这些事实,你肯定被判处重刑,甚至是死刑,而你的姐夫陈明很可能被释放,希望你认真考虑。” 最后,她主动向法院讲了案件的经过,经法院依法核实,她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而其姐夫陈明则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来,陈明也检举揭发了其上家老板;目前陈明也因有立功表现,正等待着法院的改判。 来源: 南宁晚报 责编:韦力萍 作者:蒋云 张国伟 郭艳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