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瓶翻新后当新瓶用 60只“小炸弹”被缴获(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6日16:20 青岛新闻网 | ||
记者与执法人员赶到即墨市店集镇一处院落时,发现院内堆放了数十个刚上过油漆的液化气瓶,但这些钢瓶上面没有任何标牌,无从知道其生产及报废年限。据工人讲,他们回收一些破旧液化气瓶打磨抛光后刷上油漆,然后送到充装车间充液化气对外销售。这处加工点的人员承认这些气瓶还没有经过专门部门检验。 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国家规定液化气瓶的使用年限为14年,而且每四年必须检测一次,合格方准许继续使用,否则将作报废处理。没有经过检验的液化气瓶,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如果发生泄漏或爆炸,后果不堪设想。(记者阎格宁)(来源:青岛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