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渭在心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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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00:25 新晚报 |
温鑫本报记者隋妍 16日,黑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徐桂元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表彰为“全国优秀律师”,成为黑龙江省三个获此殊荣的律师之一。 徐桂元从业近20年,先后获得全国首届优秀律师、黑龙江省首届十大优秀律师、中共黑龙江省委授予的政法战线“学东莱”标兵等荣誉称号,并连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同时,他还是省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省委、省政府重大案件协调组成员,对日本政府索赔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省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副主任,省青少年基金会常务理事。 干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他锲而不舍。他曾成功办理的《露营之歌》著作权案、“乔四”流氓案与天鹅航空公司股权纠纷案等许多案件,都是国内、省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例。在一次为委托人无罪辩护中,他带病在6麻袋财务档案中获取了检举人贪污、委托人无罪的证据,一举成为全国辩护工作会议的典型案例。 他为所里定了3条铁律:绝对不许以“保胜诉或包打官司”为条件接受委托;不许在办案中弄虚作假;决不允许拿委托人的钱给法官送礼请客。他说,律师是连接政府和百姓的桥梁,要把自己的责任心放在谋利前,时时不忘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