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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满后可否无条件辞工(职工热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05:01 人民网-人民日报

  编辑同志:

  我在公司任职已三年,当初签订了两年的合同。合同期满后,公司没有提出续签合同,也没提出解聘,我又干了近一年。最近,公司要辞退我。我认为,合同期满后虽然没有续签,但是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可以辞退我吗?

  江苏 李澄李澄同志: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同志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中对上述规定中的“终止”做出解释,即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和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认定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因此,按你所述,你所在的公司可以解除与你的事实劳动关系。

  ———编者

  《人民日报》 (2005年06月27日 第十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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