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鹭竟成村民盘中餐(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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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07:44 潇湘晨报 | ||||
6月25日上午9时许,长沙县果园镇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曾扑塘水库附近山上捕捉白鹭。6名民警身着便衣赶到水库旁。 行至半山腰时,民警发现不远处一树下,3名男子坐在一起扯谈。在他们身边放着一个黄色和一个透明的袋子,透过透明的袋子,民警隐约看到里面有几十只小鸟在挣扎。便衣民警迅速将一年轻男子铐住,而另外两人则迅速逃离现场。 上午11时,民警正准备回派出所时,在路上又发现绑着一个编织袋的摩托车。民警将摩托车上两人控制住。经检查,民警惊讶地发现,这个袋子里也塞满了白鹭,仔细数了数,有63只。回到派出所后,民警倒出所有白鹭,发现108只白鹭中仅有5只存活,而大部分被活活闷死! 经调查,年轻男子叫杨辉(23岁);摩托车上的两人分别叫罗景春(41岁)和罗某(15岁),系果园镇金花村人,两人是父子关系。据杨辉交代,和他一起的另外2人分别是黄某(经传唤至今未到)和龙兵(41岁),三人都是长沙县果园镇板仓村村民。前日上午,杨还在吃早饭,龙和黄来到他的家里,邀其一起去曾扑塘水库捉白鹭,准备抓来做下酒菜。随后,3人来到山上,采用摇树和用竹竿戳的方式,大肆捕捉白鹭。 据了解,罗景春父子俩是第二次抓白鹭,他们抓白鹭只是为了做下酒菜,而没有吃完的白鹭就用盐腌好熏干。昨日上午12时30分,记者来到罗景春家时,正碰上他们吃中饭。记者赫然发现:在他家的餐桌上,摆着一碗刚出锅、热气腾腾的白鹭肉。 “你们怎么还在吃呀!”面对记者的提问,罗景春一家人支吾半天没有回答。“白鹭在田里吃泥鳅时,把稻秆踩歪了!”5分钟后,罗景春的妻弟说道。当记者问罗是否知道白鹭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时,他木然地摇了摇头。 据了解,白鹭属鹤目,鹭科,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具有科研价值和经济价值的野生动物。目前有关方面正在进一步调查捕杀白鹭的情况,警方也将配合有关方面加大打击力度,对于捕杀白鹭的嫌疑人,有关方面将予以严惩。 本报记者 龚芳柳 实习生 胡 伟 文/图 | ||||